首頁 > 土地、不動產
你想像過嗎?打了一場整整兩年的官司,好不容易拿到勝訴判決,結果法院竟然跟你說:「抱歉,這張判決書是無效的廢紙,請重新再來。」這不是整人節目,而是發生在小翁身上的真實法律困境。
林家子孫繼承了一棟當年長輩蓋好、但沒去地政事務所辦理「所有權第一次登記」的房子 。法律上,這種房子雖然沒有產權狀,但可以交易「事實上處分權」 。
故事要從 110 年說起。小徐開的地產公司買下了高雄市的一塊土地。本以為是投資的好地,沒想到仔細一看,土地上竟然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設置的側溝,地底下還埋了大型的公共排水箱涵 。
阿正正和OO電力公司打一場關於「還地」的官司 。這場官司打得非常久,在二審法院已經來來回回審理了超過 5 年 。這 5 年來,每一次開庭阿正都是親力親為,自己跑法院,從來沒缺席過 。 <
主角是王爸爸和他的小王小王。 時光回溯到民國 79 年,王爸爸出錢買了土地,還蓋了一棟 4 層樓的大房子 。當時,他把其中的 4 樓(系爭房屋) 登記在小王名下 。